云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云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Social&Humanities Science Research Affairs Office, Yunnan University





云南大学省哲社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须知
 

  

一、申请结项的项目必须是经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批准立项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时须向社科处提交的材料包括:

1.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62份署名、4份匿名)。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XX项目字样。匿名研究成果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项目批准号以及其他可能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

2. 经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处、审计处盖章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3(适用于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3. 最终研究成果简介2,字数3000字以内。

4.《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助协议书》2(彩色打印)

5.《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2

6. 提交盖有云南大学财务公章的经费明细表2(彩色打印)

7. 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提交阶段性成果复印件2。阶段性研究成果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已获得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8. 提交中国知网查重报告首页纸质版2份(彩色打印)和全文电子版(刻入光盘)

9.《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送审汇总表》电子版仔细填写、确定信息内容正确,并刻入光盘

10. 刻录光盘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001项目结项审批书;

002成果简介Word版;

003资助协议书;

004中期检查表;

005经费明细;

006阶段性成果;

007最终研究成果PDF版;

008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全文电子版;

009结项送审汇总表;

0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述电子版材料统一装到一个文件夹内刻录成光盘。文件夹以项目批准号+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如,YB2030001云南大学张三)。

11. 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的;

2)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省级有关部门采纳且能提交相关证明的,或被省社科工作办《成果要报》采用2次以上的;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阶段性研究成果,重大项目有3篇以上,重点项目有2篇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有1篇以上论文发表在 CSSCI 来源期刊的,或有1篇以上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中国社会科学》上署名发表的,或有1篇以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

4)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予以结项的项目,由社科处报省社科工作办审批确定。

12.申请免于鉴定的,除提交上述1-10材料外,还需提交《免于鉴定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各2份(电子版刻入光盘)。《免于鉴定申请》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撰写,内容需说明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免于鉴定的具体条款,并由社科处审核签字盖章。
  三、省社科研究基地项目、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在申请结项时除需提交上述第二类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申报立项时承诺发表的其他成果(论文、专著、决策咨询报告等)纸质版各2份(电子版刻入光盘)
  四、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遵循先鉴定、后出版的原则,未经批准结项前,不得公开出版。
  五、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规定,凡清理期内提交的项目结项鉴定须一次通过,未通过的不再给予修改复审、重新鉴定和申诉机会;清理期满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不再提交,直接予以终止,不再组织结项鉴定。



附件: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结项送审汇总表   电子版.xlsx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022版.doc

     3.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2022版.doc

     4.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特别委托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2022版.doc

     5.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2022版.doc

     6.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2022版.doc

     7.省哲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022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