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撰写的富有原创性、创新性,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基础理论研究著作,须在基础性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见解;实际应用研究著作,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二)对39周岁以下青年学者的优秀学术著作;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的优秀学术著作;研究学术前沿问题、云南优势研究领域和新兴学科的优秀学术著作给予倾斜。
(三)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传记类、软件类、音像制品类、论文汇编类、文学作品类、地方志书类,已经申报各类出版资助的著作、再版著作不予资助。
二、资助办法
(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按照学科进行分类,请省内同行专家审读匿名书稿,经学科组会议评议,遴选出拟资助出版的书稿,报批后正式下达立项资助通知。
(二)获得资助出版的著作,原则上在省内出版社出版。选择在省外出版的著作,原则上只能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新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获得立项资助出版著作可由申请人选择出版社,但签订出版合同中的出版单位名称必须与立项通知中的出版单位名称一致,立项通知下达后不得再作变更。
(三)获得资助出版著作申请人要签订三方出版合同,并由出版单位开具资助经费60%的正规发票,发票上出版单位名称必须与立项通知中的出版单位名称一致,经费拨付至出版单位,预留40%经费待著作出版后拨付。
(四)获得立项资助的每部著作在省内外出版社出版的平均资助标准为3万元,不足部分由申请者自行筹集。
三、申请条件
申请著作和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著作必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观点正确、学风严谨、文字精炼、标注规范。
(三)著作必须是个人学术专著,编著、主编和集体署名著作不予资助。
(四)著作书稿必须完成“齐、清、定”工作,且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尚未正式付印。
(五)申请人必须是著作权人,且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做到文责自负。
(六)申请人确实无出版经费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的。
四、申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著作出版资助。
(二)申报材料包括《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和书稿清样(两本)。
(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登录“云南社科规划网”(www.ynpopss.gov.cn)或“云南大学社会科学处网”下载,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无高级专业职称的申请人,需有2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或正处以上行政职务的领导推荐。《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盖章。
(四)书稿清样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只能出现著作名称。书稿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和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以及序言、后记、致谢等反映申请人信息的内容,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五、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统一报送到社科处315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71—65036257
联系人:史文君。
附件: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申报通知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