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民办发【2012】75号)文件,现开展第二届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参评成果范围:民族问题研究领域及与民族问题研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本次参评成果仅限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二)参评成果要求:每人限报1项,多人合作的应由第一作者申报,或经第一作者书面同意由其他作者申报。已获省部级科研奖励的不予受理。论文集或丛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或专著申报。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学术论文类和专著类。
(二)评奖等级:各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各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
(四)证书和奖金: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四份),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一览表》(电子版);
3.论文或专著各一式三份(至少1份是原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12年6月29日报送到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映秋院31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文君 联系电话:5036257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2.申报成果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