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 317 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和《云南大学文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云大社科[2017]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尚在执行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和《云南大学文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云大社科[2017]1号)的要求,填写预算变更表(参见附件一),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二,尚在执行期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根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 2016]317号)和《云南大学文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云大社科[2017]1号)的要求,填写预算变更表(参见附件二)。
第三,纸质版一式三份(A3打印)和电子版一式一份在2017年4月10日前交到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小华 联系电话:65031603
附件:
一、《国家社科项目经费预算表》
二、《教育部项经费预算变更表》
社科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