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依照《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规定,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从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时间:2017年5月15日起至6月5日止。
(二)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三)申报范围: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四)申报方式: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和《申报者信息表》。
(五)报送材料:
1.参评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2.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四份;
3.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
4.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
5.研究报告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
二、奖项和奖励
本奖项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立。获奖成果作者将由省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一等奖著作奖金:4万元;一等奖论文奖金:2万元、
二等奖著作奖金:2.5万元;二等奖论文奖金:1.5万元、三等奖著作奖金:1万元;三等奖论文奖金:0.6万元。另外,我校每年科研奖励还有相应配套奖金。
三、其他
本次评奖详情请查阅“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登录www.ynskl.org.cn)或与省社科评奖办联系咨询。
以上材料请在申报时限内报送社科处,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室(东陆校区各院、各单位可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东陆校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时间限每周二、四全天)。
联系人: 史文君
联系电话:65036257(呈贡校区)
65032858(东陆校区)。
附件:1、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社会科学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