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任务第51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配合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信息化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项目中涉及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经费中绩效等的发放以文科科研系统中登记内容为准;项目立项证明等相关资料将直接从系统中输出,以系统登载为准。
二、请2012-2017年度承担过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上传项目文档材料(含申请书、立项通知书等)、填写并上传经费预算文档;补充完善课题负责人的个人信息,补充课题组成员的资料等相关材料;到目前为止还未入账的科研项目将做删除处理。
三、从社科处网站单击文科科研管理系统 --> 单击纵向(横向)项目 --> 单击项目(合同)一览 --> 进入项目列表,单击“编辑”,分别对立项信息、项目成员、项目文档、项目预算等进行编辑、上传相关文档;对于结项项目应在项目文档一栏上传结项证明、在衍生成果一栏把与项目有关的科研成果进行对应;按钮即可编辑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对于无法修改的科研项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
四、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7年6月18日前完善并上传相关项目文档和信息,逾期未完成者将暂停经费使用;在此期间科研经费的审批报销以系统登载的预算为准。
联 系 人:陈小华 65031603
技术支持:何瓦特 65032648
社科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