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2011年度立项至今未交结项材料的课题组,请务必于7月30号以前将结项材料交到省社科规划办,否则项目会被终止;经请示规划办,时逢假期,经查重后,先报送最终成果由规划办组织通讯鉴定,开学初报送《鉴定结项审批书》等剩余材料。
联系人:陈小华 呈贡校区339 65031603
社科处
2017年7月10日
附件:免予鉴定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鉴定,但仍须填写《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1、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已经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
3、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刊发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
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