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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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Humanities Science Research Affairs Office, Yunnan University





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和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社科厅函〔2019〕1号文件通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学科范围: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以内,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一)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二)论文;(三)咨询服务报告;(四)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30项。

(三)由于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的著作论文奖原则上需在申报周期内获得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省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著作和论文;咨询服务报告奖和普及奖需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 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 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四)2019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3月22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五)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请各位申报者将申报成果名称、拟申报奖项和研究成果复印件两份于3月5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由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申报人员;于3月7日到3月13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史文君  明远楼339室  联系电话:65036257

 

 

附件: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云南大学获得第十九次(2014年)——第二十二次(2017年)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人员名单.xlsx

 

 

社会科学处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