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我校2023—2024学年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科研成果登记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1.成果时间范围
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学术成果属于本次登记范围。
2.成果类型范围
(1)成果类型包括三类:著作类(专著、编著、学术译著、古籍整理)、论文类、研究报告类。
(2)本次登记的成果不包含“摘登”、“简报”等,不包含教材。在报刊发表的文章必须是刊载于该报的“学术版”或“理论版”。
3.人员范围
(1)以云南大学名义发表、出版学术成果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师);在校攻读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期间以云南大学名义发表、出版学术成果的学生。
(2)学校引进二层次、三层次人才、特聘教授、东陆系列人才以云南大学名义发表、出版的学术成果在此次登记范围。
(3)多名作者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该成果算第一作者及所属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4.特别情况
对构建重大理论体系或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成果,同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实践转化的重大成果,可以由申报者提出,各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再由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分委员会审核认定。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学术成果上传要求
特别说明:论文类学术成果:中文论文在系统附件中上传电子版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版;在SSCI、A&HCI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应附图书馆检索证明和论文全文的纸质版;研究报告类学术成果:线下提交电子版研究报告原文及汇总表(附件2),采纳单位证明和相关领导批示扫描件。不在系统填报;著作类只要填报信息且上传电子版。
2.提交材料要求
成果申报者登陆文科科研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方法参看附件2);此次不交任何纸质版材料。
三、时间安排
8月11日—9月1日,各院、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本科生和研究生完成科研成果在线申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院、各单位的成果录入工作由本单位安排,应及时通知每一位在职教师和离退休教师、学生,以免遗漏。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以免系统到期自动关闭,影响申报。
2.所有填报科研成果要及时关注审核状态,若审核状态为单位审核通过,才可以打印“科研成果信息表”。 上传附件名称不要有任何符号,且不能超过20个字符。
3.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出现成果作者在校内不同单位重复申报。在职攻读学位的校内教职工,须选择以教师身份或学生身份申报,不得以双重身份重复申报。
4.在成果录入中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录入过程中要根据成果原件信息和系统要求录入每个字段,以保证每项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65933115 65032648
电子邮箱:shekechucgk@ynu.edu.cn
附件: 1.
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rar
2.
附件1.云南大学教师成果汇总表(研究报告).xls
社会科学处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