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云南大学校级人文社科项目的规范管理,近期将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校级人文社科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对2022年以前(含2022年)立项,至今尚未结题的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进行清理,通过验收的予以结题,未通过验收的予以终止(申请终止需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止报告书》-附件4发送至邮箱)。
2.对2022年以前(含2022年)立项,至今尚未结题的校级人文社科项目进行清理。
二、清理报送材料要求
(一)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1.结项要求:对照个人申报年度,申报通知中的结项要求执行。
2.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提交打印版2份;
(2)阶段性研究成果,提交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阶段性研究成果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附封面、目录、正文)或已获得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3)最终研究成果,提交最终研究成果2份。最终研究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或著作为主,综合研究报告字数建议1万字以上;
(4)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1)-(4)电子版压缩包命名“姓名+学院+省教育厅项目结项”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云南大学人文社科项目
1.结项要求:对照个人申报年度,申报通知中的结项要求执行。
2.报送材料要求:
(1)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需提交一级出版社出版的系列著作(含封面、目录、版权页)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学科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PDF版;
(2)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国家级培育项目,需提交国家级项目立项通知书或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或专著(含封面、目录、版权页)的PDF版;
(3)智库项目,需提交被省级领导批示或省级部门采纳证明PDF版;
(4)其余项目,若符合结项条件,也请一并提交国家级项目立项通知书或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或专著(含封面、目录、版权页)的PDF版;
请认真填写《云南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材料情况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姓名+学院+校级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发送至指定邮箱,不用报送纸质版材料。
三、截止时间
结项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7月4日前报送至社科处,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 尧
联系方式:0871-65033826
邮 箱:shekechu@ynu.edu.cn
地 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室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doc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登记表.xlsx
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止报告书.doc
4.校级人文社科项目结项材料情况汇总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