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申请要求、推荐书目等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
http://www.nopss.gov.cn/n1/2026/0910/c431031-40796372.html
二、资助范围
1.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方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也可申请资助。
2.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德文、日文、韩文等语种为主。
3.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发布的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
4.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5.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和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字数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适当压缩和改写。
三、申报要求
(一)学术著作类
1.学术著作类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均可联合申报。
2.承担英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
4.须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2026年10月10日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5.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4)。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二)期刊类
1.申请人为期刊编辑部或直接负责期刊编辑的机构,个人不能作为主体申报。
2.须有CN刊号或依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中文期刊创办的外文学术期刊,并连续出版3期以上。
3.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线上网络填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是唯一网络申报系统,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请在2026年9月30日11:00前完成线上网络填报,确认无误再点“提交”,不退回,社科处统一审核。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9月30日15:00前报送至社科处,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著作类:
(1)《申请书》6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
(2)原著6本,一般不使用复印稿;
(3)翻译样章6份,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3万字,A4纸单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4)《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各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6)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1份(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A4纸单面印制;
(7)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A4纸单面印制;
(8)其他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1份,A4纸单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2.期刊类:
(1)《申请书》6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使用纸张不得低于100克);
(2)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6份,一般不使用复印稿;
(3)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A4纸单面印制;
(4)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1份,A4纸单面印制、封面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5)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1份,A4纸单面印制。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妥善协商好版权相关事宜,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申报成果同一语种的外译版权只能授权一次。
2.学术外译出版责任单位和原著出版社不一致的成果,公版图书应取得原著出版社授权或进行联合申报,非公版图书等其他情况的成果须认真核实著作权情况并取得授权。
3.申请人要认真研究《申请书》的“填报说明”,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填写。纸质版所有数据须和系统内数据保持一致、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4.申报跨学科项目按“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
5.申请学术期刊类项目,《申请书》中“出版责任单位”为期刊主办单位;“申请人”处盖期刊编辑部或直接负责期刊编辑的机构公章;“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编辑部所在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如编辑部为高校科研院所隶属单位,盖高校科研院所公章。
6.一律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或内容敏感的材料(涉密文件、内部资料,内参、要报、专报,批示件、批示抄清件,采纳或采用证明,以及上述材料原文档等)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可使用空白文档代替附件。
7.翻译须由译者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翻译或由计算机程序(含人工智能等工具)直接生成,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室
联系邮箱:shekechu@y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