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的函》的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好下:
一、要求与条件
采用“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被推荐人选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建言献策;
2.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要从事民族问题研究工作(学科不限),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发表或出版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已获有一定影响的成果奖等。
二、支持方式
支持周期为3年(2016年-2018年),国家民委将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入选专家开展研究工作。主要包括:
1.优先委托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
2.优先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民族问题研究培训班;
3.支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4.支持参与重要调研活动,所撰写调研报告参与“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的评奖活动。
三、其他
1.《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1式4份,电子文档一份。
2.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前。
联系人:陈小华 联系电话:65031603
地址:明远楼社科处339办公室
附件: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社科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