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云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Social&Humanities Science Research Affairs Office, Yunnan University





关于云南大学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
根据学校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学校经费预算的通知》(云大财【20101号)的要求,2010年度云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费已经以科研经费的形式拨付各院,由各院来组织实施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经费及后期管理结项等事宜。为了继续更好的发挥基金在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孵化高层次科研项目等方面的作用,决定启动2010年度的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年度所拨经费专款专用,用于资助以下两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1、青年研究基金项目。每项资助8千元,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我校年轻教师对一些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反映各学科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与重要现实问题进行研究。
2、特色研究基金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我校具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研究能力的教师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鲜明的现实意义,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或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并有望获得国家社科或教育部项目。鼓励申报者横跨多个文科一级学科,尤其鼓励文、理、工、农、医合作研究。
二、鉴定要求
1、青年项目的申报负责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结项:(1)负责人须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获准立项。(2)获得10万元以上的委托或合作项目。(3)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2篇;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用。
2、特色项目的申报负责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结项:(1)负责人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大项目,进入答辩或获准立项。(2)负责人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获准立项。(3)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文章3篇,或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或在国家级重点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研究成果被国家级部门采用。
3、结题成果发表或出版需要标注“云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申报资格
申报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其中青年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者需具有中级或以下职称,同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在职博士生),年龄在39岁(含39岁)以下;特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负责人须是教授或副教授,且在该领域研究有相当基础,学术方向集中稳定,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有往年校内项目未结题者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院负责的工作
校内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经费管理、结项管理等事宜均由各院自行组织,社科处提供指导及咨询服务,具体程序如下:
1、各院首先到财务处落实本单位科研经费到账情况,根据到账经费额度确定本年度的资助名额。各项目资助的额度参照资助标准,可以有小幅度调整,但不得大幅增加或减少。同时向本单位教师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者只能申报本院的项目,要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合理设计,注意经费预算及研究时间的安排以及结题预期成果的设计。对于以前申报过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选题,原则上不鼓励重复用来申报校内研究基金项目,不得拿已获得国家社科、教育部等立项资助的项目同名申报。
3、申报者可到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云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表》、《云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特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表》,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表格。申请表用计算机填写, A4纸单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档提交到本单位。
4、各院需认真对本院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参与评审。
5、各院自行组织专家对本院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形式可采取会议、通讯评审等。
6、将评审结果在本院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各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合同书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7、将立项名单报学校财务处,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8、建立起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包括:(1)针对上述环节,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2)建立立项项目纸质和电子档案。
9、将最终立项的项目材料交社科处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项目合同书(一式一份)纸质、《云南大学2010年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立项清单》(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纸质和电子版。
(二)社科处负责的工作
1、接受各院提交的立项材料,立档备案。
2、指导各院进行项目申报评审、中期管理、结项等工作。
3、定期检查各院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下拨经费的重要参考。
五、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须在20101027日前全部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阶段
时间
事项
第一阶段
201071925
各单位完成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第二阶段
20109281012
签订合同,立项名单报财务处办理经费
第三阶段
201010131027
提交立项项目材料到社科处备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科处联系人:范俊
电话:5033826
办公室:映秋院317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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