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社科工作办将对2020年立项,未向省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临期项目开展结项清理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清理期限
请2020年度立项但还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之前报送结项材料到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的结项流程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具体参照:《云南大学省哲社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须知》(http://www.hsd.ynu.edu.cn/info/1038/3176.htm )和《“云南大学省哲社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须知”补充说明》(http://www.hsd.ynu.edu.cn/info/1038/3792.htm )。
三、项目终止及处理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作终止研究处理。终止研究的项目,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须退回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不得作为专家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不得在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中出现项目批准立项单位和项目批准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shekechu@ynu.edu.cn
联系电话:0871-65031603
通讯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