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单位:
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32号),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根据文件要求,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
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
二、资助性项目
(一)项目要求
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2年内结题验收。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成果以综合研究、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咨询报告、专著等为主。
(二)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级及以下技术职务的在岗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3)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的人员。
(6)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7)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要求
项目面向全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限额申报。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年内结题验收。资助标准为0.5万元/项。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中文核心期刊或学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专著等为主。预期成果量化且可考核,其中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项目依托高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
(二)申报资格
1. 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全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能够在毕业前完成课题结题验收。
(2)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4)已获得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
1. 项目评审书及相关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shekechu@ynu.edu.cn
2. 申报时间:2016年10月8日(上午12:00)以前,由于根据教育厅要求要请专家组对申报材料会评并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所以请大家按时提交材料一份,逾期提交社科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晓霞
联系电话:0871-65033826
地址:明远楼339室
附件:
2017年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资助性、研究生申报表格
社科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