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云南大学文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2017〕1号)、《云南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7〕2号)(附件一)的规定,现将有关预算调整的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可以补充或者调整经费预算的纵向科研项目,请填写《云南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二),同时制定一份《科研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1.目前在研的国家民委、国家旅游局、国家语委、司法部等项目;
2.2015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省级项目(含省社科规划课题各类项目、省院省校合作人文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等)。
第二,可以补充或者调整经费预算的横向科研项目,请填写《云南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三),并制定一份《科研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1.没有经费预算的项目可以根据《云南大学文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和《云南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补充经费预算;
2.原有经费预算的项目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可以调整原有经费预算。
第三,校内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一律不予补充或调整经费预算。
第四,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表格后,将一式三份表格和《科研绩效考核发放方案》于2017年5月1日前报送社科处,呈贡校区明远楼339室。
联系人:陈小华 电话:65031603
附件一:云大社科〔2017〕1号、2号文件
附件二:《云南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三:《云南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29日